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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发布日期:2021-03-04 浏览次数:0

2021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并于2018年10月1日起过渡施行,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此小编辛苦精心为各位网友准备了2021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新个税税率表起征点为5000元,该税级距表适用于综合所得、4项劳动性所得(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所得)简单实用的表格,让您更容易看懂税率表。

个税起征点历次变化
1980年,起征点为800元;
2006年,提高到1600元;
2008年,提高到2000元;
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
2018年,将提高到5000元。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第一步:先算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专项附加扣除额

第二步:对照工资税率表找出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代入下方公式计算: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速算扣除数

解释说明:
专项附加扣除额是指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计算器

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8年10月1日起调整后,现在实行的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举例说明
小张为某公司销售人员,某月取得的收入为20000元、三险一金为4520.84元,假设附加专项扣除有以下几项:子女教育1000元(按1个子女一方按月100%扣除)、首套房月供利息1000元(一方按月100%扣除)、赡养老人1000元(兄妹两人按月均摊)故专项扣除总费用为3000元,那么如何按照“综合所得”计算其本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呢?

新个税公式:个税=(工资 - 五险一金 - 起征点-附加专项扣除)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步骤一:求出应纳税所得额,找出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0000-4520.84-5000-3000=7479.16元,对照税率表得知: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元

步骤二:代入公式计算可得个税=7479.16 X 10% - 210 = 537.92元

年度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按60000起征点-综合所得适用):

级数 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说明:

1、本表含税级距中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金额-各项社会保险金-专项附加扣除-起征点6万元的余额。

2、综合所得指4项劳动性所得(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在此基础上,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再减除70%计算

3、本表按照新个税法税率推算。

4、本级速算扣除额=上级最高所得额*(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计算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0元的
5
0
2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10
1500
3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0500
4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30
40500
5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
35
65500

2020年个税政策迎来新调整

2020年7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举个例子——大学生小李2020年7月毕业后进入某公司工作,公司发放7月份工资、计算当期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时,可减除费用35000元(7个月×5000元/月)。
有什么好处呢?假设小李领取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没有专项附加扣除,调整之前需要每月预缴个税(10000-5000-2000)×3%=90元。而调整之后,可以减除费用35000元,则无需预缴个税了。
如果纳税人仅是在新入职前偶然取得过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则不受影响,仍然可适用该公告规定。
这是为了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进一步减轻毕业学生等年度中间首次入职人员以及实习学生预扣预缴阶段的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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